
汨罗融媒体讯(通讯员 徐飞军)“总算能过个好年了,感谢汨罗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在周末耐心调解,让我在这个寒冬感觉非常温暖。”2月6日,申请人林某拿着16万元钱,感谢之情溢于言表。
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梁某、吴某三人创办公司,后林某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梁某、吴某并双方签订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因梁某、吴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,故林某诉至法院,汨罗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承担149091元,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因被执行人梁某、吴某在外务工,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未找到人。经网络查询与传统查询,除划扣被执行人梁某4508.76元外,被执行人梁某、吴某无财产可执行,且两人拒接电话,执行一度陷入僵局。
春节将至,承办法官收集线索,利用两人返乡过年之际,于2021年2月3日,在被执行人梁某家中向其送达传票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。后被执行人梁某积极联系申请人林某,并与林某、另一被执行人吴某协商好,申请法院调解。
因申请人林某只周六有时间,承办法官于2月6日开展调解。林某提出把2018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未执行的金额两案一并执行调解。经调查核实,2018年,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梁某、吴某确有股权转让纠纷,申请执行标的额447273元,实际到位金额263000元,尚未执行标的金额184273 元。
双方就两案执行金额达成和解协议,以220000元作为两案的执行标的额,其余部分申请人林某自愿放弃,被执行人梁某承担130840元,当场支付现金100000元,银行转账30840元;被执行人吴某承担89160元,当场银行转账30000元,剩余尾款分两笔于明年端午、中秋付清。至此,两案件圆满化解。
执行局局长巢烨表示,春节将至,汨罗法院执行不打烊。连月来,执行干警加班加点,加大执行力度,通过调解、司法拘留等方式帮助申请人现实合法权益、保障合法利益,用实际行动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。
责编:胥扬 张咪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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